乐山市交通指挥中心拟选择*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接****年乐山市交通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,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。 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: *、服务内容 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为采购项目实施代理招标服务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需求论证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,发布项目信息,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(如有),处理项目相关的询问和质疑(如有),确定评审委员会,组织开评标全过程(含提供场地及全程摄像),发放中标(成交)通知书,以及相应的资料汇编、移交及咨询等工作。 *、服务费用 本次委托代理服务费参照“计**〔****〕****号”规定标准,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为准(约5个项目,由中标单位支付,未含评审专家劳务报酬)。 *、资格要求 (*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(*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*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*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*)参加本次抽选活动前*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;未被“信用中国”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“*川省政府采购网”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 (*)在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(详见乐府通〔****〕1号)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; (*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。 *、报名 凡有意参与抽选的招标代理机构,请于****年6月**日**:**-**:**时携带加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、资格条件承诺函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等资料到乐山市交通指挥中心***会议室报名、登记。 我单位将以实际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基础,于****年6月**日**:**现场随机抽取*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承接我单位****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。抽取结果随后在我单位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。 *、联系方式 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****号 联系人:*** 电话:*********** 特此公告。 附件:资格承诺函.****
上*条
下*条
APP
电话
返回顶部